醫療垃圾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它們或是接觸過病人的體液、血液、排泄物等,可能攜帶有多種病菌;或是含有過期變質的藥品、廢棄的化學試劑、甚至有毒、有腐蝕性化學品等。
醫療垃圾可以污染空氣、水源、土壤,可以具有急性傳染或潛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如果處理不當,將造成對環境的嚴重污染,也可能成為疫病流行的源頭。所以很早就開始對醫療垃圾的處理進行嚴格規范。在2003年,就已經頒布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對于醫療垃圾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做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