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嘉鴻為您介紹:注重源頭減量,推進清潔生產。減少危險廢物處理的數量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我們可以借鑒“無廢城市”的理念,不斷推進資源減量化和資源化。對于生產企業來說,抓好清潔生產這把“鑰匙”比較重要。采用低毒、無害、低危害的原料,采用資源利用率高、廢物產生量低的工藝和設備,做好危險廢物的前端分類,將較好的減小后端處置的壓力。要依法加強對高耗能企業和高耗能企業的監管。對實現減排的企業,要增加扶持力度,樹立減排模式。
加強監管,創新監管方式。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探索運用物聯網、定位系統、大數據分析等新手段幫助監管,使每種危險廢物都有一個“源代碼”,從哪里來,可以追溯到哪里,以達到轄區內危險廢物處置的目的。對于一些規模小、分散的企業,主要是非工業危險廢物生產單位,可以采用網格化監管等手段實現全覆蓋。此外,危險廢物的轉移處置往往涉及多個部門和地區。因此,要逐步建立部門和地區聯動防控機制,不斷優化移交程序,增加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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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的優點如下:
1.完全無害化。危險廢物的水泥窯協同處理,灰渣直接進入水泥熟料,重金屬元素固化在水泥熟料礦物晶格中,可實現危險廢物的完全無害化,避免二次處理。水泥熟料出窯后,進入爐排冷卻器。幾分鐘內,熟料從1300~1400℃突然冷卻到100℃以下,廢氣溫度約200℃范圍(200~500℃),避免廢氣再合成。
2.大宗危險廢物可處置。危險廢物協同處置的水泥窯應為設計熟料生產規模不小于2000噸/天的新型干式水泥窯。在協同處置過程中,不同熱值和成分的危險廢物例不得高于水泥窯熟料生產能力的22%。如果按10%計算,2000噸/天的水泥窯生產線可處置危險廢物200噸/天。因此,水泥窯的協同處置適用于處置性能穩定的大宗危險廢物。
3.施工周期短,產能釋放快。危險廢物水泥窯協同處置系統環評周期約6個月,改造施工周期約8~10個月,產能爬坡期短,產能釋放速度快。
二、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的缺點如下:
1.對危險廢物材料有嚴格的要求。禁止放射性廢物和反應性廢物、未拆卸的電子廢物、含汞溫度計、血壓計、熒光燈管和開關、鉻渣、未知特性的未知廢物的協同處置。在實際運行中,水泥窯的協同處置應嚴格檢測和測試含硫、氯高、酸性強的危險廢物,并在運行過程中嚴格控制投加比例。
2.潛在安全隱患:危險廢物中含有的各種微量或過量元素和再合成物會影響水泥產品的長期安全性能,或對水泥生產系統設備造成腐蝕和危害,導致安全問題。